本报讯7月28日,从浙江省丽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丽水生育配套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落实国家三孩生育政策中的住房保障功能,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江省办好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丽水出台多项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浙江省办好教育。
根据新政,自2022年8月1日起,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三孩家庭将不列入轮候名单,优先考虑另外,三孩家庭在市场上租自住住房的,提取限额上浮50%
根据要求,上述三孩家庭为2021年5月31日后同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的职工家庭。
今年4月,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自住住房的作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薪职工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薪职工最高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同时,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
通知还指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不超过20年调整为不超过30年在丽水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役军人配偶,按照双薪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
推荐阅读
2022-07-28 12:35
2022-07-28 12:35
2022-07-28 12:35
2022-07-28 12:35
2022-07-28 12:35
2022-07-28 12:35
2022-07-28 12:35
2022-07-28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