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证监会正式发布了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主要机构规则,并宣布相关基本机构规则将于11月15日起施行。
公告显示,为夯实改革制度基础,证监会现已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再融资和持续监管等3项规定及11个相关规范性文件同时,为做好制度衔接,进一步丰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工具,修订了两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条例,制定了两部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可转债内容和格式指引
2021年9月3日和9月17日,证监会就上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了相关方面的意见整体而言,社会各界对相关规则的制定思路,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有较高的共识,同时也从操作实施,条文表述等方面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证监会已逐一认真梳理研究,所有有利于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合理建议均被吸收采纳
证监会表示,上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自律规则共同构建了一套能够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和成长阶段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规章制度体系,充分体现了错位性,包容性,灵活性和包容性的市场特征从规则体系来看,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相互衔接,分别对主要制度安排,信息披露内容和自律管理要求进行规范从规则内容来看,涵盖了发行融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从规则特点看,要坚持市场化原则,突出交易所主体责任,充分授权北京证券交易所在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自律规则
上述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于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据央视财经消息,这也意味着北京证券交易所将于11月15日开市,届时新三板市场精选层超过68家公司将全部迁入北交所
此次修订《特别规定》,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认购安排,投资风险专项公告数量挂钩的要求。关于删除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价格区间的相关规定,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其业务规则中予以明确。沪深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步完善了科创板和创业板IPO定价的相关业务规则。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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