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审判辅助人员1:7名。
2、审判辅助人员2:8名。
二、招聘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法院工作;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和运用计算机;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户籍限余姚市范围内;
无违法、违纪及犯罪的记录,或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报名及步骤
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
报名地点:余姚市阳明西路718号-A三楼。
咨询电话:62703303。
报名要求:随带近期1寸照3张,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填写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
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招聘考试。
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及写作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学习能力、语言表达、分析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如果综合成绩60分以上人数不足的,可以缺招。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视作放弃。
考试成绩并列的,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相关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同时再次审核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由余姚市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录用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在本岗位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和待遇
拟录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的人员须经3个月试用期并经工作业绩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本单位有审判辅助职位空缺,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根据本次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必须完全符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防疫标准,凡不能出示健康码绿码,或绿码者有相关症状且无法在考试前排除疫情风险的,招聘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同时考试应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口罩参加考试。
四、未尽事宜,由余姚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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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编辑:杨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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