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都市圈轨道交通有了统一客运服务标准。
近日,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市域(郊)铁路客运服务规范》,并将于2021年8月8日正式实施。
这是长三角首个轨道交通相关的统一标准,有利于提升市域(郊)铁路运营服务质量,助力“轨道上的长三角”建设,助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市域(郊)铁路,指的是连接都市圈中心城市城区和周边城镇组团,为通勤客流提供快速度、大运量、公交化运输服务的轨道交通系统。据介绍,市域(郊)铁路主要布局在经济发达、人口聚集都市圈内的中心城市,联通城区与郊区及周边城镇组团,采取灵活编组、高密度、公交化的运输组织方式,重点满足1小时通勤圈快速通达出行需求。
长三角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示意图
作为轨道交通“四网融合”中“一网”的市域(郊)铁路,具有“长距离、快速度、大运量、公交化、一体化”的技术特点,其客运服务难以套用现有的城际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规范。而此次实施的标准,则规定了市域(郊)铁路客运服务的总体要求以及从业人员、服务设施、服务质量、服务安全、服务环境、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填补了我国市域(郊)铁路标准体系中客运服务方面的空白。
同时,与乘客乘车体验密切相关的多样化支付方式、全天运营时间、单程通行时间、发车间隔、正点率、列车拥挤度、有效乘客投诉回复率、服务设施的布置与运行、换乘衔接、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社会监督等问题也都作了明确。如全天运营时间不宜少于14个小时,单程通行时间不宜超过60分钟,新建线路高峰时段列车运行的最小间隔不宜大于10分钟等等。
据了解,该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主导,会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共同提出,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联合长三角地区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科研院所等9家单位,充分总结国内已运营市域(郊)铁路的客运服务先进经验,立足长三角区域实际和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要求共同编制完成。
编辑:唐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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