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 香港报道:4月15日,为进一步优化沪深港通机制,保证市场整体讯息披露的一致性,在两地证监会指导下,基于主场原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港交所将分别对沪深港通交易讯息披露机制进行调整。
沪深股通方面,当日额度余额大于或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小于30%时,实时公布额度余额。每日收市后披露沪深股通成交总额及总笔数、ETF成交总额、当日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及其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每季度第5个沪深股通交易日公布上季度末单只证券沪深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及各香港结算参与者持有数量。
港股通方面,当日额度余额大于或等于30%时,显示「额度充足」;小于30%时,实时公布额度余额。交易期间公布买入卖出成交金额及成交总额。每日收市后披露当日买入成交金额及笔数,卖出成交金额及笔数,成交总额及总笔数,ETF成交总额,当日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及其买入成交金额、卖出成交金额、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收市后数据的汇总情况。每日收市后披露单只证券港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为给市场预留充足的调试和过渡时间,确保市场各方参与者准备充分,是次调整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港交所完成对沪深股通盘中实时交易讯息的调整,预计一个月后实施;第二阶段,沪深港交易所同步完成其他交易讯息的披露调整,预计第一阶段完成三个月后实施。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
推荐阅读
2024-04-15 12:36
2024-04-15 12:36
2024-04-15 12:36
2024-04-15 12:36
2024-04-15 12:36
2024-04-15 12:36
2024-04-15 12:36
2024-04-15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