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近日,一辆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逆向行驶于陆埠镇甬粱线上,在桥西工业路口附近时,直挺挺撞上了迎面驶来的白色斯柯达轿车。一瞬间,巨大的冲击力让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摔倒在地面,地上满是车辆碰撞后的碎片……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陆埠中队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电动车驾驶人左某躺在地上无法动弹,不过意识仍较为清醒。交警从对方身上闻到了浓浓的酒味,在120将其送到市人民医院后,交警对左某进行了抽血检测。结果让人大吃一惊,穿着拖鞋、未佩戴头盔的左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居然高达22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实在是避无可避,我完全没想到他直接冲了上来,我已经减速即将停住车。”家住宁波的斯柯达车主翁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上午他驾车陪儿子到横坎头游玩参观,父子二人结束半天的行程后,正返回宁波,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故。
据左某讲述,当天中午为庆祝一位老乡出院,他在饭店里喝了半斤多白酒和几瓶啤酒。酒足饭饱之后,他独自驾驶电动车返回位于黄箭山的家中,途中就发生了交通事故。正面相撞的巨大冲击力可想而知,事故不仅令左某的电动车近乎报废,还造成左某头部出血、颈椎受伤和肋骨骨折等。目前,住院数日、头部缝合六针的他已经出院,需要在家休养三个月左右。
最终,因左某醉驾、逆行等违法行为,交警依法认定左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翁先生不承担任何责任。左某不仅要承担自己的医药费与车损,同时还要赔偿翁先生车辆的全部维修费用。此外,交警还将对左某逆行、未佩戴头盔、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所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都应引以为戒。
编辑:汪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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